关于报废水表转让项目竞价公告
时间:2026-07-21 15:26

一、项目概况

我公司拟对一批报废水表进行转让,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项目

内容

项目名称

报废水表转让项目

处置标的

超期报废水表约5.3万台

标的现状

已超过使用年限,无法继续使用,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

存放地点

城关水厂

福清市阳下镇奎岭村清荣大道北侧

宏路水厂

福清市宏路街道真丰村矮岭

渔溪水厂

福清市渔溪镇双墩村

江阴水厂

福清市江阴镇南曹村

龙田水厂

福清市龙田镇山前村

元洪水厂

福清市城头镇岩兜村

占坝水厂

福清市阳下街道作坊村

高山水厂

福清市东瀚镇北盛村

竞价方式

单台报价、向上竞价、价高者得

竞买底价

7.71元/台

联系人

林先生

联系方式

13400539051

二、竞价规则

1.本次竞价采用单台报价、向上竞价方式,竞买人在首次挂牌底价7.71元/台的基础上进行向上报价。

2.报价以人民币(元/台)为单位,每次加价幅度不低于0.01元/台,三次报价无人加价后落槌成交,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方。最终成交价款=成交单价×现场实际清点台数。

三、竞买人资格要求

1.竞买人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。

2.竞买人须承诺处置过程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。

3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。

四、竞买保证金

1.保证金金额:人民币5,000元(大写:伍仟元整)。

2.缴纳方式: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足额汇入以下指定账户:

项目

报废水表竞买保证金

收款单位

福建水投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

账号

35001618107052509943

开户银行

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

3.到账要求: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为准,未按时足额到账者视为无效报名。

4.竞买保证金退还

4.1未成交方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确认后无息退还;

4.2成交方的保证金在签订交易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后,按规定流程退还或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。

4.3不予退还的情形(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保证金不予退还):

4.3.1缴纳保证金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竞价的;

4.3.2在竞价过程中放弃报价或撤回报价的;

4.3.3被确定为成交方后,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;

4.4.4存在弄虚作假、串通等违法行为的。

五、报名及竞价安排

项目

时间

地点

截止时间

2026年7月31日

福清市创业大道168号观音埔水厂313办公室

现场看样

报名时预约,统一安排

各水厂现场

竞价时间

另行通知

观音埔水厂107会议室

六、竞价流程

1.报名阶段: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买保证金。

2.资格审核阶段:我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获得竞价资格。

3.现场看样阶段:如需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,统一组织竞买人到各存放点现场踏勘。

4.现场竞价阶段:获得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到公司107会议室参加举牌竞价。

5.确定成交方:报价最高的竞买人确定为成交方,现场签订《成交确认书》。

6.签订合同:成交方在《成交确认书》发出15天内签订合同。

7.支付价款:成交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成交价款。

8.移交清运:成交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标的物资的清运工作。

七、费用承担

成交方须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:

1.现场看样及踏勘费用;

2.标的物资的装卸、运输等全部费用;

3.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人工、设备、环保处理等一切支出。

特别提示:我公司不承担成交后任何额外费用。

八、特别说明

1.本次处置的报废水表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,清单仅供参考,不作为提货依据。

2.实际成交数量以现场清点台数为准,按成交单价据实结算。

3.成交方须在办理完毕移交手续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物资的清运工作。

4.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、环保问题等一切责任由成交方自行承担。

九、报名材料

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:

1.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
3.受让申请书(参考格式附后);

4.授权委托书(如有授权代理人)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;

5.环保承诺函(参考格式附后);

6.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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